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女,B男在2011年离婚,抚养权当时判给B男,但实际上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孩子学习、教育、医疗支出让女方压力巨大,也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2023年女方找到我起诉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B男支付离婚11年来的抚养费,和支付变更后直至到孩子满18岁的抚养费。
【庭审难题】
这个案件争议点就在于:
1,是谁做原告起诉男方?是孩子还是女方?法院是有争议的
2,2011年离婚,抚养权当时判给B男,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应当向B男支付抚养费,但实际上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女方也没去法院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女方自愿支付了这11年的抚养费,能否找男方要?法院是有两种观点的,一种就是不支持。
3,2011年离婚到2023年,这12年来女方在孩子身上花销了80万,能否找男方承担一半?法院也是有争议的。
【代理意见】
我代理女方,我方意见是:
1.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女方垫付的抚养费男方作为父亲有义务支付,
2.女方有稳定的工作,有条件变更抚养权,孩子也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
3.2023年变更抚养权之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裁判结果】
在柯律师帮助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男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女方配合男方的探视探望。
2.男方一次性支付离婚11年来,女方垫付的抚养费。
3.男方按月支付变更抚养权后的抚养费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累计39万多元。
柯国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