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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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主任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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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就没事了吗

作者:胡伟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0次举报


  犯罪后经法院宣判缓刑,因为是缓期执行刑事处罚,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服刑,相当于恢复自由,所以有些人便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不过,被法院判处缓刑还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行原判刑罚。

  首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

  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1、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

  2、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

  3、个人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

  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

  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有以上违规行为,即会被撤销缓刑,并被执行原判刑罚。对于有新罪和漏罪的,还可能重新确定刑事处罚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您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您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胡伟宁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证书编号14407201110423704),胡律师从事法律专职工作多年,拥有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江门
  • 执业单位:广东星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720********0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