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释法】 被告是服刑人员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原告可以向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起诉。请原告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正确选择管辖法院。
实务中,被告一方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法院管辖权选择比较复杂,专业性比较强,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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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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