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背景
在农村耕地 “非粮化” 专项整治背景下,大量农户因违规纯水产养殖被村集体清塘复垦,不少经营主体将乡镇人民政府诉至法院,主张村委会清理行为属于政府行政强制,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本次分享的典型涉农行政纠纷案件中,农户转包耕地后违规开展单一水产养殖,违反土地流转协议约定,村集体经催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解除合同并自行组织清塘复耕。原告以乡镇政府属地整治、工作人员到场为由,起诉乡镇政府,主张清理行为系政府实施的违法行政强制。我方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专项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该案历经一审败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阶段通过完整证据梳理、法律逻辑抗辩,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当事人无任何败诉风险。
二、案件核心难点与律师专业解决方案
难点 1:原告以属地整治政策、乡镇工作人员到场,混淆民事行为与行政强制
律师专业处理:
梳理省市、区级多份耕地整治政策文件,区分 “乡镇属地监管职责” 与 “实际实施处置行为”,明确监管不等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
完整调取村委会全套民事处置证据:土地流转协议、多轮整改催告函、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合同解除通知书、村委会自行施工记录,证明清塘行为决策、出资、实施主体均为村集体;
固定乡镇工作人员仅到场政策答疑、未参与指挥施工的现场佐证,切断行政机关与清理行为的关联。
难点 2:案件存在一审不利判决,发回重审举证、抗辩压力大
律师专业处理:
复盘原审败诉漏洞,补充完善村集体民事自救完整证据链,补齐村民自治、合同解除、自行复垦全部书面材料;
精准适用行政诉讼举证规则,明确行政诉讼原告需举证证明存在被诉行政行为,原告无委托、指令类核心证据,起诉基础不成立;
庭审分层抗辩:先定性行为主体,再区分民事 / 行政法律关系,最后从起诉条件层面论证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要求,直击案件核心。
三、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案涉鱼塘清理复垦属于村集体基于土地流转合同、集体土地所有权实施的民事自救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乡镇政府实施或委托实施强制清理;原告起诉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全额退还案件受理费。
四、本案凸显律师核心办案优势
涉农行政纠纷专业化深耕:长期处理耕地非粮化、土地流转、乡镇综合执法类行政诉讼,熟悉农业、自然资源整治政策与行政诉讼裁判口径,精准区分村民自治民事行为与行政强制行为,规避乡镇政府应诉法律风险;
全流程案件复盘与证据体系搭建能力:针对发回重审、原审不利案件,可快速复盘原审瑕疵,补齐关键证据,搭建闭环证据链条,扭转案件诉讼走向;
精准运用行政诉讼法律规则:熟练掌握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善于从程序要件层面直接否定原告诉讼基础,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二次诉讼成本;
政企 / 基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乡镇、村委会土地管理、耕地整治工作流程,能够提前指导行政机关留存工作记录、规范现场处置流程,从源头预防行政诉讼纠纷;
复杂行政争议庭审抗辩优势:擅长梳理政策、民事合同、行政法律三重法律关系,逻辑分层清晰,能够有效反驳原告基于政策文件推定行政行为的片面主张,大幅提升政府方应诉胜诉率。
五、实务延伸建议
针对各乡镇、村委会开展耕地整治、土地流转整改工作:
土地违约处置优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书面决议,留存完整催告、解除通知送达凭证;
区分行政监管与民事处置,村集体自主清塘复垦全程留存施工记录、出资凭证,避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指挥、下达处置指令;
遇到农户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时间委托专业行政法律师介入,固定全部证据,区分民事、行政法律关系,降低败诉风险。
花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