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伍某与被告金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主动找原告协商借款,原告同意出借。同年5月,案外人受原告指示,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向被告指定的第三人账户转入款项,其中包含本案争议的15万元借款本金。2020年3月,被告正式向原告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月利率2%及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自2022年起,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吴绣文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未到庭应诉的情况,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构建完整证据链: 吴律师协助原告系统梳理了案外人的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款项交付)、被告亲笔签署的《借条》原件(证明借贷合意),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和第三人通话录音(证明催收事实及第三人对借款的认可)。
精准主张诉讼请求: 依据扎实的证据,吴律师向法庭主张借贷关系真实合法,不仅要求归还本金,还依据合同约定主张了利息及违约费用。
法院最终采纳了吴绣文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构成违约。判决结果支持了原告要求归还15万元本金的诉求,并全额支持了按年利率16.2%计算的利息(截至2026年1月21日利息达14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承担。
本案中,吴绣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