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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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专业底线 敏感案件亦尽责——一起引诱、介绍卖淫罪案件的辩护实录

发布者:杨玲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8人看过 举报

2026-06-0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杨某是一位中年女性,因法律意识淡薄,受人引诱参与了不法活动。她通过互联网发布招聘信息招募人员,同时充当网络招嫖的"键盘手",还负责接送人员上门服务等事务。2025年7月,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参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杨某的家属心急如焚,慕名找到杨玲律师,恳请其为杨某辩护。面对这一敏感且复杂的案件,杨玲律师毅然接受委托,以专业精神投入到辩护工作中。


二、办案过程

(一)尊重意愿:在认罪认罚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杨玲律师会见杨某后了解到,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愿意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杨玲律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同意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就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发表了独立辩护意见。

杨玲律师指出,起诉书认定的"引诱"情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杨某陈述及相关证据显示,涉案人员系知情后主动联系,并非受到杨某的引诱才从事相关活动。此外,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情节中,杨某得知对方真实情况后,主动给予路费让其离开,说明杨某主观上并无引诱未成年人的故意。

(二)全面论证:突出法定从宽情节

杨玲律师在辩护意见中系统梳理了杨某的多项从宽情节:杨某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体现了积极弥补的态度。杨玲律师还协助杨某所在村委会出具了平时表现良好的情况说明,作为量刑参考材料提交法庭。

杨玲律师恳请法庭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在量刑时予以从宽处理。她的辩护意见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从宽待遇,体现了律师在敏感案件中应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引诱、介绍卖淫罪。关于杨玲律师提出的"引诱"情节缺乏事实依据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杨某伙同他人通过招聘方式引诱他人从事违法活动,该事实有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未予采纳。

但法院全面采纳了杨玲律师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认定杨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已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在"情节严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档次中,五年已是最低刑期。这一结果,是杨玲律师专业辩护的最好证明。


四、律师思考及建议

杨玲律师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敏感类型案件,涉及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红线。她强调,无论案件性质多么敏感,律师都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专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尊重当事人认罪认罚意愿的同时,就关键法律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既是律师的权利,也是律师的职责所在。

杨玲律师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她也告诫大家,不要被所谓的"高薪招聘""轻松赚钱"等诱惑蒙蔽双眼,一旦涉足违法活动,不仅将付出自由的代价,更会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此外,杨玲律师强调,退赃、坦白、认罪认罚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途径。一旦不慎涉案,应当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制定最佳辩护策略,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杨玲律师,深耕法律行业十余载,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深耕民商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东方(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
天津东方(北京)律师事务所
1110120********58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