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新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司帐户让其他人非法使用会被判刑

发布者:陈德新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1272人看过


公司帐户让其他人非法使用会被判刑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

  2020年5月,被告人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开设对公账户,最后以1000元价格,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出售给他人转移赃款使用。共流入非法资金2208837.57元,转出资金人民币共2013791.46元。后被告人梁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注册成立公司,以人民币1000元价格出售公司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一套,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达人民币2013791.4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梁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梁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北京陈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德新律师13401103186

陈王律所主要承办:法律顾问、公司诉讼、政府诉讼、刑事取保辩护、离婚争夺抚养权继承、房地产买卖租赁拆迁诉讼、受伤赔偿、非法开除赔偿、欠款诉讼等,承办全国案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