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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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股东不能撒手不管

发布者:陈德新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6日|分类:股权纠纷 |255人看过


公司欠货款,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应当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如果公司不清算,债权人怎么办?

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除了应当确定公司为被告外,还应当追加清算义务人即公司股东作为第三人,要求判决清算义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公司进行清理,以公司清理后的财产承担责任。如果认缴未到期,则加速到期,以认缴的出资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因股东未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公司股东不要不进行清算就注销公司,否则股东会被起诉赔偿。

如果直接注销,不通知债权人,没通过清算程序,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起诉清算组成员。

北京陈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德新律师,13401103186.

陈王律所主要承办:法律顾问、公司诉讼、政府诉讼、刑事取保辩护、离婚争夺抚养权继承、房地产买卖租赁拆迁诉讼、受伤赔偿、非法开除赔偿、欠款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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