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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如何保证自身的财产权益

发布者:刘进泽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222人看过


保证人如何保证自身的财产权益

 

甲向乙借款100万,请求丙为甲做保证人,约定两年后还款。但为了保证丙自身财产权益不受减损,应如何办呢?

丙可以要求甲向自己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为确保自身财产权益不受减损,而要求债务人向第三人本人提供的担保。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物保或者人保。担保与反担保只是针对的主体不同,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所以,为了保证丙的权益不受减损,丙可以要求甲提供反担保,既可以以甲自己或他人的财物如汽车等提供物保,也可以要求其他人提供人保,从而保证丙所受的风险降到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

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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