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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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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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的怎么办?

发布者:刘进泽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328人看过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代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根据该条的规定,通过完善证据,最终达到了预期的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第14批指导性案例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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