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以租代购引争议,两原告维权之路
2025年12月10日,厦门市某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丁先生与长沙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将甲融资(厦门)有限公司、乙汽车(厦门)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及乙汽车(厦门)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事情的起因,源于甲公司与甲融资(厦门)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机动车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这是一份典型的“以租代购”合同——甲公司希望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车辆使用权,并约定在租期届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甲公司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可谓“火力全开”:第一,请求法院解除《机动车融资租赁合同》及全部补充协议、附件;第二,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首付款与已付月供共计75555元;第三,要求赔偿实际损失8752.57元(包括保险费7306.57元、上牌费490元、购置税956元);第四,要求支付违约金105955元;第五,要求三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元。五项诉求合计金额超过22万元,足见双方矛盾之深、争议之大。
面对三被告——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及其长沙分公司——的强大阵容,原告方明显处于劣势。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来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专章、担保制度、违约金计算标准等诸多专业问题,普通人很难独自应对。正是在这样的困境下,原告方选择了委托专业律师——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周毅欣律师。
办案经过:专业律师介入,精准制定策略
长沙汽车纠纷周毅欣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全面案情研判。周毅欣律师对汽车融资租赁领域的法律实务有着深刻理解。她现任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实习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湖南省律协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具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针对本案,周毅欣律师采取了“以打促谈、调解优先” 的诉讼策略。她没有急于在法庭上与被告硬碰硬,而是首先梳理了全部合同文件、付款凭证、费用明细等证据材料,精准计算出原告方的各项损失——首付款加月供75555元、保险等杂费8752.57元、违约金105955元、律师费****元——形成了一份详实且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清单。
在诉讼过程中,周毅欣律师充分运用了法院委托调解的程序优势。本案经厦门市某法院委托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周毅欣律师抓住这一契机,积极与调解中心沟通,向被告方充分阐明原告方的合法诉求和法律依据,同时也理性评估了诉讼风险,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和解条件。整个调解过程中,周毅欣律师始终以专业、敬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把控每一个关键节点。
案件结果:调解成功,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2026年2月6日,在法院和调解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核心内容如下:
一、三被告于2026年2月15日前共同向原告方支付75555元,以了结本案全部争议。款项支付至甲公司指定账户。
二、原告方自愿放弃其她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她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1688元,减半收取计844元,由原告方自行负担。
虽然最终调解金额与原告方最初22万余元的诉求总额存在差距,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这一结果具有极高的实务价值:首先,75555元的首付款和月供款得以全额追回,这是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其次,调解结案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周期和不确定的判决结果,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精神损耗;最后,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若被告方不履行,原告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调解书明确提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被告方未能在2026年2月15日前付款,原告方即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 长沙二手车纠纷周毅欣律师 的专业见解
回顾本案,长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周毅欣有以下几点专业观点值得当事人关注:
观点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证据链”是制胜关键
融资租赁合同往往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等多方主体,合同文本动辄数十页,附件、补充协议层出不穷。周毅欣律师在办案中反复强调:当事人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务必保存好全部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本案中,正是因为原告方保留了完整的首付款、月供支付凭证以及保险费、上牌费、购置税等费用的票据,才为后续的调解谈判提供了坚实基础。
观点二:“以租代购”模式下,承租人的权利不应被忽视
许多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购车,往往只关注“低首付、低月供”的诱惑,却忽视了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问题。周毅欣律师指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并非单纯的“租客”,而是具有期待利益的准所有权人。当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承租人完全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等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本案的成功调解,正是对这一法律原则的有力实践。
观点三:调解不是“妥协”,而是“策略”
很多当事人对“调解”存在误解,认为调解就是“认输”“让步”。但周毅欣律师用本案证明:专业的调解是更高层次的诉讼策略。在法院委托的商事调解中心介入下,律师可以利用第三方的中立立场,帮助双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本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2025年12月10日立案,2026年2月6日出具调解书),效率远高于普通诉讼程序。
观点四:汽车融资租赁纠纷,选对律师事半功倍
汽车融资租赁涉及金融、物权、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绝非普通民事纠纷可比。周毅欣律师作为专注汽车纠纷的专业律师,长期担任湖南省二手车流通协会法律顾问、全国车辆律师联盟湖南地区负责人,对汽车行业的交易习惯和纠纷特点有着深入了解。正是这种行业+法律的双重专业背景,使她能够在复杂的融资租赁纠纷中迅速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长沙律师周毅欣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从精准的诉讼策略制定,到调解过程中的专业谈判,再到最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75555元款项,周毅欣律师用实实在在的案件结果,诠释了什么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
如果您也正面临二手车买卖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汽车消费维权等法律困扰,不妨联系长沙二手车纠纷推荐律师周毅欣,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周毅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