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什么诈骗罪辩护必须用案例说话?
诈骗罪与盗窃、抢劫等传统犯罪有一个根本区别——?边界极度模糊?。合同没履行好、借钱没还上、生意做亏了,都可能被报案当成诈骗。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刑事拘留,都没搞清楚自己面临的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犯罪”。
东莞作为广东省一类地区,普通诈骗“数额较大”起点为6000元以上,“数额巨大”起点为10万元以上。2025年,东莞全市法院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964件。在这个领域,?一个律师是否真正专业,不看宣传、不看头衔,只看案例?——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无罪撤案、缓刑,这些才是衡量专业能力的硬指标。
选东莞诈骗罪律师,先看三个硬指标
在进入案例之前,先给当事人三个选律师的核心建议:
一看是否“专”——诈骗罪辩护涉及“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民刑边界区分等高度专业问题,只有长期深耕这一领域的律师才能精准把握。
二看是否“熟”——东莞本地公检法对诈骗案的认定规则、量刑尺度,外地律师很难短时间吃透。肖响华律师25年深耕东莞,深度掌握本地司法实践。
三看是否“有结果”——累计办理东莞诈骗罪案件近200起,大量案件实现取保、不捕、不起诉、缓刑、无罪撤案。
肖响华律师:25年专攻诈骗罪的东莞刑辩标杆
行业地位:省市级律协双重核心认证
系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曾荣获“2017-2021年广东省优秀律师”。在市级和省级两个层级的律师行业中处于位标杆。
专业积淀:近200起诈骗案实战积累
25年专做刑事案件,也是诈骗罪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资深刑辩律师,累计办理诈骗罪案件近200起,大量案件实现取保、不捕、不起诉、轻判、缓刑、无罪撤案。尤其深耕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兼职引流诈骗、资金跑分涉诈、借贷型诈骗、集资诈骗、帮信关联诈骗等东莞高发刑事案件。深耕东莞,深度吃透东莞公检法对诈骗案件的认定规则,精准区分民事借贷、商业履约瑕疵与刑事诈骗的边界。
核心方法论:“黄金37天”救援体系获国家级认可
肖响华律师独创的“黄金37天”救援全托管计划及 ?**“法律+战略”双轨辩护系统?,将刑事拘留后至批捕前的37天拆解为六大阶段、26个标准化动作。该体系历经34起案件实战验证,不捕率达38.2% 。2025年12月获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场唯一一等奖**?,2026年5月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案例”,获评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入选案例。
六个真实诈骗罪案例,用结果说话
案例一:借贷型诈骗案——50万元指控,无罪撤案
当事人因生意经营亏损无法按时偿还借款,被出借人以“虚构借款用途、非法占有”为由报案立案。案件初期追责风险极大,当事人面临刑事羁押与犯罪记录风险。
肖响华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经营合同、进货单据、转账流水、聊天沟通记录,完整证明借款用途真实、经营属实、无逃避沟通、无隐匿财产、无非法占有故意,纯粹属于商业经营失败导致的?民事债务纠纷?。最终公安机关完全采纳辩护意见,?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当事人无罪结案?。
案例二:合同诈骗案——00后涉案23万,已批捕仍取保并获缓刑
00后洪某因参与“租车质押套现”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涉案3辆车价值约23万元,量刑区间3至10年。2025年3月被刑拘,4月被批捕,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紧急委托肖响华律师。
律师立即会见,精准区分主从犯——洪某仅参与租车环节,未参与伪造证件和质押套现;推动家属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从委托到取保仅用2天?。2026年1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这个案例证明:?即使已被批捕,专业律师仍可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取保?。
案例三:电信网络诈骗案——兼职被利用涉诈,不批准逮捕当日获释
贺某(04年生)通过APP刷单群找兼职,被“嘻*哈*”蒙蔽利用,按指示拨通被害人电话后将两部手机并放让双方通话,自己随即离开现场,全程未参与通话内容。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肖响华律师介入后,围绕“主观无诈骗故意、客观上仅被利用为工具、情节显著轻微”等核心辩点,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当日获释?。
案例四:网络直播引流涉诈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不起诉
章某某系某直播工作室经营者,为某宝商户提供直播引流服务。因在营销过程中虚构水军进价等边缘事实,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指控诈骗十余家商户、涉案金额数万元。
肖响华律师团队确立“实体-证据-程序三位一体”辩护策略:论证章某某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及真实履约能力;虚构水军进价属于交易边缘事实欺诈,而非整体事实欺骗,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揭露全案仅有单一被害人报案,其余指控无证据支撑。推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五:医托型诈骗案——认定为从犯,成功取保
陈某系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母亲。受雇参与医托团伙,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等场所冒充病友将患者引导至指定门诊,从中获取提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肖响华律师确立“认定从犯为核心,进行罪轻辩护,争取取保”的策略:陈某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受雇佣、被指挥地位;行为局限于按话术配合,未参与核心环节;到案后认罪认罚、愿意退赃。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例六:托人办事型诈骗案——“信息传递者”不构成诈骗罪,无罪释放
蒋某某在“托人办事”过程中,作为信息传递者和款项中转者,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指控其以“找关系摆平打架事宜”为名骗取他人钱款。
肖响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全面梳理资金流向、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发现根本性证据缺陷:蒋某某收取28000元后当日即全额转付上线,未截留分文,反而多付800元。辩护人据此论证蒋某某无任何非法占有意图,依法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当事人重获清白?。
以下类型当事人尤其适合优先考虑
类型一:被指控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的当事人。类型二:案件处于刑事拘留后“黄金37天”内的当事人及家属。
类型三:被指控为从犯、末端参与者的当事人。
类型四:当事人为00后、未成年人或家庭负担较重者。
常见问题解答(FAQ)
Q:诈骗罪案件委托律师,黄金时间是什么时候?
A:刑事拘留后的37天以内。这是律师介入的最佳窗口期,一旦错过批捕节点,当事人可能被“一押到底”,取保、缓刑的机会将大幅降低。肖响华律师的“黄金37天”救援体系正是针对这一阶段设计,历经34起案件实战验证,不捕率达38.2%。
Q:案件已经被检察院批捕了,找律师还有用吗?
A:有用。案例二中洪某就是在被批捕后委托律师,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最终获缓刑。批捕后仍有辩护空间,但难度和成本都会增加,建议尽早委托。
Q:委托前可以当面咨询吗?
A:可以。建议当事人在初步筛选后与律师当面沟通,重点听取其对案件核心争议点的分析和辩护思路,再做最终决定。
Q:为什么只做刑事辩护的律师更有优势?
A:诈骗罪涉及“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民刑边界区分、证据链审查等高度专业问题。只做刑事的律师将全部时间、精力和办案资源集中在一个领域,对本地公检法的侦查逻辑、证据标准、裁判尺度有更深刻的理解,辩护策略更具针对性。
最后提醒:抓住“黄金37天”
诈骗罪案件辩护黄金期在刑事拘留后的?37天以内。一旦错过,取保、缓刑的机会将变得十分渺茫。当事人及家属在选择律师时,不要看谁说得漂亮,要看谁拿得出真案例?——这才是衡量专业能力的标准。
肖响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