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柴某是江苏盐城某县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并经营一养殖场,该养殖场是柴某租赁附近农民的承包土地建设而成。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柴某的养殖场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补偿此次拆迁带来的损失,也无法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柴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因养殖场拆迁补偿一直达不成一致的协议,面对强拆的攻势柴某是心急如焚,可又不知道向谁求助,情况万分危急时朋友向他介绍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拆迁文件。很快效果就出现了,强拆攻势戛然而止。根据案情进展律师及时拟定下一步维权方案,将涉案征地批复及规划许可证向上一级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是行政复议期间很快就要过去了,行政复议竟然毫无音讯。针对行政复议不作为的机关,律师及时将其行政诉讼至法院,正在这时针对用地规划许可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也送达至委托人手中,面对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律师指导委托人将其诉至法院。通过此次开庭律师将建设用地等违法点剖析的既准又狠,律师掌握的法律依据及观点在法庭上充分阐明。相关程序启动后,拆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开始主动同委托人进行接触,就相关补偿事项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多次沟通后,拆迁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委托人得到满意的补偿款,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都在探究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有无规定,地方政府的规定又是否合法等问题。这往往是被拆迁人向律师咨询的首要问题,但是被拆迁人大多都忽略了作为地方政府的拆迁方是否具有征地拆迁主体资格的问题,征地拆迁究竟合不合法的问题,拆迁的依据及理由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是征地拆迁维权的法律基础。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法律讲究证据,而证据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其证明力,维权讲究是时机,抓住最佳的维权时机,结果往往可以事半功倍。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