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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引发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5日|分类:抵押担保 |208人看过

       首先,要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汽车销售商必需尽到基本保障性义务,比如审查试驾者的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

       其次,要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故汽车销售商对于试驾车辆具有运行利益。依据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理念,汽车销售商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否则将应负之责任全额转嫁于消费者,其独享商业利益,有失公平。同时,试驾者直接操控试驾车并从中获取了标的车辆有关性能的直观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是车辆的支配者及运行利益享有者。

       在试驾者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在利益与风险之间寻求平衡点由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共同对受害者承担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符合法理及立法旨意。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的共同责任确定为按份责任较为合理。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各自承担的责任大小,应当考虑各自过错以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判断。


       本文内容来源于《道路交通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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