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左佐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2日|分类:交通事故 |770人看过
《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路施工影响通行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所以在道路上施工应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施工人要免除自身的责任,应当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尽到合理警示义务,并采取了安全保障措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