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7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12月签署《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所属商铺的室内装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总价款为45万元,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欠原告装修款22万元,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始终拖延,因此原告委托笔者提起诉讼。
收案后,笔者认真研究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并搜集了相关证据,包含案涉合同、付款凭证、案涉项目实际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据,笔者认为,原被告双方签署的《装饰装修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现原告已经依约完成施工,且被告已将案涉项目投入使用,并未提出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应当视为验收合格,被告理应及时足额支付装修款。
最终本案全额胜诉,被告向原告支付22万元装修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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