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泽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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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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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抚养费怎么计算

发布者:梁泽颖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249人看过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结束婚姻关系而消灭,此时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或母亲一方,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父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是否有效呢?
一、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实践中由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的计算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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