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五黄某与绥阳某房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办证日期,但期限届满房开也始终不能按期办证,这种情况违约金如何计算,如果要退房又是否能够满足呢?
(一)案情简介
1、案情回顾
黄某在绥阳某房开购买了一处商品房,欲当做婚房,但房屋逾期一年多始终未能满足办证条件,现黄某诉请房开按照合同约定每日0.2%承担逾期办证违约金。
- 2、裁判结果
委托房开办证,房开就应该在期限内办证,未办证的应该承担损失,合同约定的是每日0.2%,裁判是每日0.5%。
- (二)法律法规
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三)律师提示
逾期办证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现在法院裁判惯例大多是按照每日0.5%来赔偿。如果想到退房的,那么就不能收房,收了房就不可以退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