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小红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12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5月,东莞某厂为广州某公司的口罩进行打耳带和封口业务,加工费0.4元每个,领取代加工口罩每个交付3元押金,加工费在验收后支付,损坏或不良品按3元每个回购,押金在合同完成后退还。东莞某厂为此支付了330000元押金,领取110000个代加工口罩,第一次交付74000个时,广州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收,后经多次公关、协调后回购近两千个才予结算加工费,交付第二批货物后,广州某公司不予付款,后广州某公司称第二批货物全部不合格,不支付加工费,要求回购。经多次协商,广州某公司一直拒绝支付加工费及返还全部押金。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对本案的事实和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加工费14000元和返还全部押金330000元及逾期返还利息,并采取诉讼保全。本案经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东莞某厂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于争议后由专业律师指导处理,从而起诉获得胜诉,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