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星律师
金宇星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浙江-绍兴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754390778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杭州、湖州、嘉兴、金华、丽水、宁波、衢州...

咨询我
00:00-23:59

员工要求赔偿金及双倍工资共7.7万元,金宇星律师代理企业积极应诉,仲裁委驳回员工全部请求

发布者:金宇星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4人看过 举报

2026-05-20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申请人范某在被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理单一职,月工资标准5500元。2023年3月,公司因业务调整通知范某调岗降薪至4000元/月,范某不同意。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范某认为公司系无故降薪变相让其离职,于2023年4月17日通知公司不再上班。范某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44000元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3000元,合计77000元。

诉讼过程:
公司委托金宇星律师代理应诉。律师提出:公司从未辞退范某,系其自行离职;双倍工资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审理查明,双方在协商调岗降薪过程中,公司虽曾有过辞退意思表示,但范某后续正常上班并接受工作安排,双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且公司已明确表示岗位不变、待遇不变。同时,范某2019年10月入职,其主张2023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已超过法定仲裁时效。

判决结果:
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申请人范某的全部仲裁请求。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金宇星律师,男,1982年出生,浙江省绍兴市人,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三级律师,曾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081032266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13306200810322660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