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侯伟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5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李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参与违法犯罪数额2874784.72元。李某在侦查阶段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通过查询相关法律规定、查阅卷宗,出具了李某无前科,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涉案税款已全退缴,可依法对李某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作不起诉,最终在多次沟通下,检察机关对其建议量刑三年并可适用缓刑,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