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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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权民法保护的建议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分类:抵押担保 |1513人看过

        (一)明确虚拟财产在民法中的地位

  虚拟财产只有在民法中确定了自己具有的合法地位,才能进一步开展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在此前提下,可以把在民法通则中的相关概念做进一步的解读,比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是对“其他财产”进行的法律的规定,这就可以把虚拟财产也纳入这个范围,就能使得虚拟财产也具有法律地位被法律保护。

  (二)建立健全适用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法律还缺乏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建立健全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变得日益紧迫。虽然在以往解决个别关于虚拟财产被侵犯的案例中,使用了物权法等其它法规,但这并不能长久的使用。需要建立明确的,能够界定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相关范围,以及其管辖权的法律法规,以此明确人们在虚拟财产中的应尽义务和所享有的权利。这样,就能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网络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确立具体的虚拟财产损害赔偿机制

  我国其它任何受到法律保护的财产,都有相应的财产赔偿细则,这对于法律本身的完善性和具体法律更好的被履行,都有重要的意义。由于虚拟财产所有者在获得虚拟财产的过程中,付出了较多的精力和金钱,包括在网络游戏的进行中,当所有者的装备等虚拟财产受到损害时对其身心造成了损害。这就要求,虚拟财产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健全虚拟财产受到损害时的法律赔偿机制,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赔偿。只有确立了一定的赔偿机制,才能使得在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基本的人权,也是民法保护的关键内容之一。

  笔者认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已经箭在弦上,势在必行。在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上,将虚拟财产纳入物权体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从长远看,保护虚拟财产不仅可以保护网络用户及玩家的利益,也能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我国经济结构,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保护的具体措施及立法上,还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共同探讨。随着我国虚拟财产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也会成为世界上对虚拟财产保护最周全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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