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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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允许企业在当地开分店,能告政府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分类:经济仲裁 |354人看过

政府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来场控市场经济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多弊端,比如限制其他企业不能再本地开分店,属于限制经营自主权,此时作为行政相对人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也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因此,部分地方行政机关出台政策,出于所谓的“保护本地产业”不论是在法律上和经济发展上对于当地都是有害无益的。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也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因而当事人如果遇到类似的限制外地产品进入的政策,损害了自身的合法利益,建议最好可以找个妨碍经营自主权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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