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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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合同的特点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890人看过


团体保险Group Insurance又称集体保险或团险是指以一份保单为多数团体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是以单位成员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险保障严格讲团体保险不是一个具体的险种而仅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承保方法或营销模式在国外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主要为企业但也包括工会或专业社储蓄或投资团体以及兄弟会等组织我国目前推行的团体保险主要有团体养老保险例如企业年金)、团体健康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形式相对于普通的人身保险团体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典型的涉他合同或利他合同理论上保险合同被称为涉他合同或利他合同但严格讲险合同是否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涉他合同或利他合同要以投保人被保险受益人相互分立为前而在实践中一般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则完全可能是重叠的但团体保险则为典型的涉他合同或利他合同即作为单位为成员购买的保险团体保险的投保人单位与被保险参保成员不可能合二为一


第二一份合同保多数成员团体保险是单位基于劳动关系雇用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以其职雇员或其管理对象作为被保险人而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保险人不能对团体中的个别人作选择但为防止逆向选择保险人对参保成员有数量或比例要求例如全体成员或 75%以上的成员团体保险采取团单形式Master Policy),分别由单位投保人和保险人持有同时为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公司要分别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凭证该凭证虽然包括了团体保险的一些主要内容但不属于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简便经济团体保险采取集中投保的方式且没有体检要求这既方便了被保险人也节省了成本费用团体保险不要求体检的原因是团险的保险费率随团体成员的工作性质不同而不同对投保团体进行选择后对个别具体的被保险人就不需体检了另外被保险人作为单位成员的这一前提通常也即意味着其具备相应的例如从业要求的健康条件而这些也是团体保险对参保成员有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原因所在


第四团体保险的变更权解除权归合同当事人即单位投保人和保险但被保险人对合同的变更解除拥有知情权例如团体保险的变更和解除由投保人保险人决定但被保险人对其有知情权未通知被保险人变更解除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另外我国还规定投保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团体保险的应出具已通知被保险人的证明否则保险人不得退保险


第五投保人的特殊地位在团体保险中单位除了投保人一般作用之外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例如负责代收保费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的名单代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等有些时候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不直接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第六福利性和税收优惠团体保险的保费支付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单位付费的不分摊保费二是共同付费的分摊保费即单位和成员按一定比例承担单位为成员支付保费实际也就是单位为成员提供的一种福利与之相关国外对单位投保团险多有税收优惠或支持例如单位缴付的团险保费可以税前列支等在我国根据 2004 年劳动和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 4%的部分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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