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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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刑事合规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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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258人看过


20195月,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武汉某食品厂公司与某营销公司进行了合作,在一些业务上进行了合并。于是食品场对部分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并要求员工最迟于630日前到达新的地点和岗位报道。

   改食品场的王大姐也在调整的人员名单里。但是王大姐早已在厂房附近定居,当初考虑到这里上班也是觉得距离近,而新的工作地点离家28公里,每天上下班最少花费3小时以上,所以多次与公司沟通,申请留在原公司。而公司见沟通无果,所以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与王大姐的劳动合同。至此,王大姐向劳动仲裁委提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变更地点和岗位无效,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回原厂上班。在日常实践中,如果变更要劳动合同,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确定单位已经签署劳动合同

2.核定变更事项,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者做出说明,且确认送达。

3.双方达成一致,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而本案中,食品厂没有经过王大姐同意且没有任何书面说明,没有按照程序变更合同,所以变更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企业在日常时间中常常忽视了书面沟通这一情况,除口头说明外书面文字的记录备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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