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刑事合规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买菜上班途中身亡算劳动工伤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244人看过

死者李某是钟某的配偶。

李某从2014年开始,就在某公司工地从事门卫工作,月薪2500元。门卫室2人24小时值守,李某住在工地内,每日三餐由其自行购买煮制。

2015年3月李某外出买菜时返回其工地途中被郑驾驶的轿车撞倒当场身亡。交警认定驾驶员郑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李某负次要责任。2015年11月,李某的配偶钟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同年12月驳回请求,认为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钟某于2016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因公外出”和“工作原因”的标准,除了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需要以及后果是否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外,还要结合工作岗位的情况和职工为工作儿进行的生活必须事项综合考虑。

中,可以认定李某和另外一名保安两人一人值守,另一人买菜做饭,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门卫工作,是对工作的合理安排所以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并要求相关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依法保护弱势劳动职工立法本意。所以,对于工伤认定,除了受到伤害是否与工作有较为直接的关系外,还综合考虑劳动者工作具体情况,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