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勇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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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结良缘前必读: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焦勇刚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64人看过


婚姻,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它标志着两个人从此携手共度风雨,共同面对生活的喜怒哀乐。然而,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那就是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仅是法律对婚姻关系的确认,更是对夫妻双方权益的保障。因此,在喜结良缘前,了解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显得尤为重要。


一、结婚登记的基本规定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其次,双方均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最后,双方均为未婚、离婚或丧偶状态,不存在其他婚姻关系。

另外,在登记程序方面,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必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等。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确认。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注意】

1、结婚登记需要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结婚登记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4、复婚登记适用于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

二、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首先,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可以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耽误时间。同时,在提交申请前,应仔细检查所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如有特殊情况(如外籍人士、军人等),需提前咨询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这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或证明,因此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在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这是对自己和对方的负责,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如果发现虚假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双方存在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如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存在近亲关系等),将不予登记,并告知具体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

【注意】

(一)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①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②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三、结婚登记的后续事项


首先,完成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需要妥善保管“结婚证”这一重要的法律凭证。结婚证不仅是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也是夫妻双方权益的保障。在未来,如需办理与婚姻相关的其他手续(如购房、生育等),结婚证都将是不可或缺的证明材料。

其次,婚姻生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期间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夫妻双方应认真学习《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了解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此外,如果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如离婚、再婚等),夫妻双方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对方负责的体现。

【注意】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况:


1、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结语


结婚登记是走向婚姻生活的第一步,它承载着夫妻双方对未来的美好期待和承诺。在喜结良缘前,了解并遵守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是对自己和对方的负责,也是对婚姻的尊重和珍视。希望每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都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开启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同时,也祝愿所有的夫妻都能珍惜彼此、相互扶持、白头偕老。

以上,就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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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微信公众号【法律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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