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相关风险
1、无借款合同(或借据、借条)&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的情况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没有借款合同的情况。出于各种原因,很多当事人对借款事宜只有口头上的约定,而没有任何书面的凭证,或者仅仅只是有一些微信或短信的聊天记录。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又没有向专业人士咨询,签订的借款合同可能会存在内容不完善的情况。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凭证,既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可以真实地反映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合意。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在没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的情况下,出借人可能需承担因举证不能而败诉(部分败诉)的风险。
【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并尽量完善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小贴士】通常一份完善的借款合同,至少应当包含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借款交付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要素。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还款方式以及提供担保等内容。
2、合同内容与约定不符的风险
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未能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或者签了空白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最后自己拿到手的合同与先前的口头约定可能会大相径庭。这属于合同一方利用另一方对自己的信任,或者合同一方利用优势地位给缺乏法律风险意识的相对方“设局”、“挖坑”。可想而知,一旦“入坑”,那份合同对自己一定是不利的证据。
【律师建议】
签订合同时,暂时先放下彼此之间的那点信任,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并敢于拒绝签订空白合同。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有些事情还是要清楚明白一些为好,先小人后君子总比事后撕破脸要强的多。
3、代签、“误签”的风险
假如借款合同(或借条)、收据等书面凭证由他人代签(通常是私下签),而非借款人本人所签,则会存在相关凭证不被法院认可的风险。因为借款人可能会否认其签字的事实,而且经过笔迹鉴定,也只能排除其签字的可能。一旦作为案件的关键证据不被认可,后果可以想象。
另外,还需要小心那些“误签”带来的风险,比如借款人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或收据),或故意将名字写错(或使用用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以及用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或故意使用“消字笔”书写等等。这些“误签”都会给债权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败诉的风险,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
【律师建议】
1.合同当面签订,收据当面书写;
2.签字使用标准签字笔,并捺指印;
3.核实证件,核对身份;
4.仔细查看书面凭证的内容;
5.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借款交付方式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交付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确认借款交付与否也是审判的关键。
如果借款是以现金形式交付,可能会导致无法举证的尴尬和不利,如果是大额借款,在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可以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的情况下,可能还会有败诉的风险。另外,如果收款人与借款人不一致,又未在合同中说明,一旦收款人和借款人都不认账,将会给债权的实现带来障碍。
【律师建议】
借款的交付应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能证明支付情况的方式(特别是大额借款),如确实需要以现金的方式交付,需由借款人出具收款收据,有证人在场并签字确认。
如果收款人与借款人不一致,需要在借款合同中进行说明。
三、借款方(为自然人)配偶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借款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特别是大额的借款,有被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会给债权的实现带来很大的障碍。
【律师建议】
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在借款合同上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
四、资金来源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解释》)第13条、《刑法》第175条和第176条的相关规定,如出借人以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进行转贷的,借款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
出借的资金应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五、借款用途的风险
根据《民间借贷解释》第13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款合同将会被认定无效。例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举债的,相应的借款合同无效。
【律师建议】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
六、总结
借贷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之原则,恪守承诺,诚信履约,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加大双方时间、精力、金钱成本。同时,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还应当注意相关风险的防范,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实用版)整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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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微信公众号【法律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