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某某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于2019年4月25日立案。该律师为原告某某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被告归还原告搬迁补助费778130元、附属物补偿费337471元、其他建筑补偿4409元、装修补偿费251855元,合计1371865元;二、被告支付原告利息125319元。法院经审理最后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各项拆迁补偿款合计381305.83元;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代付的电费17653.99元。
周雪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