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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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涉嫌合同诈骗的,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发布者:杨伟刚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1590人看过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然自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一般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 (2008)民二终字第62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第1期



 裁判摘要担任法人之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以该法人的名义,采取欺诈手段与他人订立民事合同,从中获取的财产被该法人占有,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该自然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同时该法人与他人之间因合同被撤销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将自然人涉嫌犯罪部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继续审理民事纠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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