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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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发布者:李开宏律师|时间:2023年08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198人看过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达成的约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有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否必须要公证呢?不公证有效力吗?

 

公证不是协议有效的必要条件

双方自愿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协议经公证后生效。

 

公证的作用如下

一、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二、公证双方签字的真实性;

三、公证双方无威胁、胁迫等情形,是自愿签署。

如果有条件,建议进行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公不公证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妥善协商约定好。因为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婚内财产协议最好是委托有经验的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如果有条件,最好去做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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