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亮律师
秦秀亮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8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重庆-合川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338965069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秦秀亮律师代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发布者:秦秀亮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23人看过 举报

2026-09-10

律师观点分析

秦秀亮律师代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内容

【案情经过】 原告张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将自有房屋交由该装饰公司进行装修施工。项目开工后,因部分装修工程未能完成,双方经协商签订债务分期处理协议书,约定由某装饰公司向原告张某退还装修款共计 3.8 万余元,款项分两期进行支付。协议约定的两期还款期限届满后,某装饰公司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原告张某委托秦秀亮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装饰公司退还全部装修退款,并自款项全部到期次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某装饰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争议焦点】 案涉债务分期处理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某装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退款义务以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缺席庭审,无答辩意见,全部案件事实需要原告一方提交证据予以佐证。若证据链条存在瑕疵,原告的诉讼请求将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债务分期处理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某装饰公司到期未按协议退款,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采纳原告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某装饰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退还 3.8 万余元装修款,并自约定到期次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如义务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某装饰公司承担,本案为终审判决。

律师价值

秦秀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案件材料,把债务分期处理协议书作为核心债权依据,搭配付款凭证、产权材料等,搭建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大概率缺席开庭的情形,提前完善举证方案,庭审中完整出示证据,清晰阐述合同效力、违约后果及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弥补被告缺席带来的事实认定风险,帮助当事人实现本金及利息全部胜诉,高效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开始律师执业,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
1500120********16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