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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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纠纷案——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转移资产,律师助债权人“刺破面纱”追索股东个人财产

发布者:张静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2人看过 举报

2026-08-17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描述

2019年,委托人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供应钢材,货款累计达人民币320万元。乙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余款180万元迟迟不予支付。甲公司诉至法院并取得胜诉判决,判令乙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乙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注册地已人去楼空。执行陷入僵局。

甲公司委托本所律师后,经调查发现:乙公司与其股东林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存在严重的财产混同、人员混同和业务混同。乙公司将大量优质业务合同、应收账款及流动资金通过关联交易转入丙公司,导致乙公司成为“空壳”,丧失偿债能力。林某利用两家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恶意逃避乙公司债务。

甲公司遂委托律师,依据《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起诉请求判令林某及丙公司对乙公司的180万元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1. 被告林某对乙公司欠付甲公司的货款本金18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被告丙公司对上述债务中的12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林某、丙公司及乙公司共同负担。

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了林某个人银行账户存款及丙公司账户资金,甲公司的债权得以全额受偿。

三、 办案过程:律师的关键作用

本案的核心在于证明乙公司与其股东林某及关联公司丙公司之间存在“人格混同”,从而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承办律师通过大量调查取证,成功穿透了公司独立人格的“面纱”。

1. 多维度调查,锁定“混同”证据链:

    人员混同:承办律师调取了乙公司与丙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发现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采购经理和部分项目经理为同一批人;同时提取了两家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存在高度重合。

    业务混同:律师收集了两家公司对外宣传资料、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发现二者使用相同的联系电话、邮箱和办公地址,对外均以同一团队名义承接业务,客户无法区分交易对象。

    财务混同:这是本案的关键。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取了乙公司和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及财务凭证,发现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大量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林某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频繁互转,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界限模糊。丙公司还多次代替乙公司收取本应由乙公司收取的货款。

2. 精准锁定“滥用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承办律师向法庭论证,林某利用其对两家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将乙公司的核心业务和利润输送至丙公司,致使乙公司丧失清偿能力,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合法权益。这种“金蝉脱壳”的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规定。

3. 区分责任范围,合理界定连带责任边界:律师在起诉时,根据证据所能证明的丙公司实际承接乙公司债权和资产转移的具体金额,合理主张了丙公司在120万元范围内的连带责任,使诉讼请求建立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之上,增强了法院采纳的说服力。

4. 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在诉讼启动前,承办律师申请对林某个人名下的房产、银行账户及丙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有效防止了被告在诉讼期间再次转移财产,为最终回款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 律师观点与建议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债权人对抗恶意逃债股东的有力武器,但适用门槛较高,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承办律师建议:

1. 交易前应做基本的商业调查:了解交易对象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情况及历史履约记录,评估对方的信用风险。对一人公司或股权结构高度集中的公司,应特别关注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务边界。

2. 注意保留“混同”线索:债权人如发现债务人的工作人员同时以其他公司名义与自己接洽、对账单或发票抬头频繁变更、收款账户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等异常现象,应保持警惕,这些往往是与关联公司混同的信号。

3. 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核心是“持续性、系统性混同”:单一的资金往来或人员交叉通常不足以刺破面纱。律师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股东与公司、关联公司之间在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长期、持续、系统性混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

4. “刺破面纱”后,股东将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不再享有限责任的保护。这对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具有巨大的威慑力。当执行公司财产不能时,债权人应将调查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作为首要方向,果断启动人格否认之诉。

张静律师,毕业于燕山大学会计学专业,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底蕴与多年世界500强企业从业经验,是兼具“财务专业+法律实务”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乾坤(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120********47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资产拍卖
北京乾坤(杭州)律师事务所
1330120********47 公司法、法律顾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资产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