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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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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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因仲裁诉讼导致超过1年时限,还能再申请工伤吗?

作者:林晓明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次举报





网友“mery”提问:

我爸是某公司安装工人,2023年3月份在工作中受伤。为确定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经过了仲裁和诉讼程序,前几天收到了判决书,但受伤时间已经超过了1年,还能申请工伤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进一步明确,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因此,在计算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时,应将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予以扣除,如果扣除后的时限不满1年的,依然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网络


林晓明,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优秀公益律师,优秀党员律师。林晓明律师擅长行政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59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