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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本”后,“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林晓明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39人看过举报

“终本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终本?我的案件法院不管了吗?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当不少申请执行人听到被法院告知执行案件要进入终本程序时,总是会有着同样的疑问,真是这样吗?一起来看下面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与某商贸公司有生意往来,因某科技公司收到货物未支付货款,某商贸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应支付20余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判决生效后,某科技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2022年9月,某商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证券、保险、车辆等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执行案件比较多,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已被轮候冻结,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车,执行法官就到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系轮候查封。执行法官又前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被执行名下不动产、公积金信息,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公积金登记信息。执行法官不放过任何线索,持续查找,多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存款、不动产、证券、保险等财产情况,除已轮候查封的车辆和已轮候冻结的账户外,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也都石沉大海,未有回音,遂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人名单。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反馈释明并取得理解后,该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松对该案的关注,每6个月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让申请执行人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有情况及时联系。至2024年8月,长达2年之久的案件终于有了转机,执行法官通过线下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核实财产情况后,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并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心理,迟迟不履行。最终,依法将被执行人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全部强制执行。

确认执行款到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至此,该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什么是终本?

“终本”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或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待发现财产后可继续恢复执行。 也就是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终本”:一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是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执行法院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为什么要终本?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会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同时通过执行系统中的网络查控模块对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车辆、工商股权、证券账户、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账户信息进行查控。

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的财产情况,结合线下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进行相关查询确认,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已向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发送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

“终本”不是终止,更不意味着终点。“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案件可以“终本”,但法院执行工作不会停止。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案件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老赖”无处可遁!?

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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