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飞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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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贫寒难自守,一时疏忽入歧途,劳日奔波多辗转,实刑变缓终自由

发布者:季飞国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6人看过 举报

2026-08-12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被告人A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B(同案犯)出售赃物,被告人A明知是赃物而多次收购,支付被告人B赃款共计200万余元。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以及相关解释,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适用缓刑。

破局关键:本案情况特殊,被告人A及其妻子被告人C(同案处理)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是其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两人体弱多病,又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如判实刑,恐怕会陷入家庭生存难以为继,父母无人赡养之困境。再加上被告人A平日一贯表现良好,只是因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疏忽才作出收购赃物之行为。

基于此,团队找到被告人A所在社区居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出具报告,证明被告人A存在上述情况,恳请检察院、法院对被告人A判处缓刑。同时,积极联系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办案成果:被告人A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季飞国律师(咨询请来电:13967768333微信同号),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所主任。中级律师职称,中国政法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0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
1330320********01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