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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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打房产仲裁官司律师;房产仲裁仲裁费多少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0次举报

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中共党员,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房产和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房产交易纠纷、商铺买卖返租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房产租赁、房屋拆迁、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等等。服务包括: 1.商品房买卖纠纷 2.二手房买卖纠纷 3. 居间合同纠纷、中介佣金纠纷4.房产过户纠纷 5.借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房产使用权纠纷 6. 房地产拆迁纠纷 7.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8. 房地产项目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9. 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法律服务、项目运作法律保障方案设计 10.房地产交易专项服务(律师见证、资金安全保障方案等) 11.起草审查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融资等法律文件 12.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共有房产分割 13.其他房地产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戴律师,广州盈科所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

法律知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屋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


三十二、买受人知道商品房不具备约定或者法定交付条件同意接收商品房,又以商品房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完善商品房交付条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十三、商品房出卖人以买受人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前期物业费等为由拒绝交付商品房的,不予支持。

三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出卖人代为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仍然负有协助义务。出卖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初始登记,并将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登记机关,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告知买受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出卖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起诉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出卖人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向买受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买受人不变更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十五、存量房屋的买受人起诉请求出卖人迁出户籍,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出卖人迁出户籍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买受人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籍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十六、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出卖人以买受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抗辩,经审查合同约定买受人支付剩余购房款的义务先于或者与出卖人的交房、过户义务同时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出卖人释明反诉请求买受人支付剩余购房款,出卖人不提起反诉且合同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可以作出同时履行判决,即出卖人在买受人依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时,交付房屋、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登记。

三十七、当事人约定以办理房屋担保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出卖人拒绝配合办理担保贷款,买受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支持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一)已经依约付清购房款,或者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二)同意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房屋上的抵押权,并且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三)已经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且贷款银行在诉讼中明确表示同意按照承诺函发放贷款的。

除上述情形外,一般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关于合同事实上不能履行的规定,对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服务内容:

一、各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本律师团队房产法律服务包括:房屋、商铺、写字楼、公寓)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房改房买卖合同纠纷;集资房买卖合同纠纷;央产房买卖合同纠纷;危改回迁房买卖合同纠纷;公房买卖合同纠纷;商业地产、别墅、商铺、写字楼公寓买卖合同纠纷;房产拍卖、典当纠纷。

二、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离婚析产纠纷;离婚拆迁款分割纠纷;离婚房屋翻盖分割纠纷;离婚公积金房补分割纠纷;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分割纠纷;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确权纠纷;离婚拆迁房分割纠纷;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离婚时贷款买房分割纠纷;离婚时房改房分割纠纷;离婚时福利房分割纠纷;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分割纠纷;离婚时子女房产分割纠纷;离婚时无证房产分割纠纷;离婚时赠与房产分割纠纷;同居房产分割纠纷;家庭房产分家析产分割纠纷;法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房产分割纠纷;房屋遗赠继承分割纠纷。

三、房产异议登记纠纷
挂名借名买房纠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房屋共有权确认纠纷;房产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房产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四、物业管理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管理费纠纷;一般侵权纠纷;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物业委托管理纠纷;特约服务损失纠纷;选聘、解聘物业纠纷;业主诉房产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物业公司;业主知情权纠纷;业主撤销权纠纷。

五、房屋租赁纠纷(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租赁纠纷)
私房租赁合同纠纷;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纠纷;公房租赁合同纠纷;城镇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房屋转租合同纠纷;与中介的居间、代理合同纠纷;租赁中添附物的归属纠纷;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拆迁补偿纠纷;进场费退还纠纷、保证金退还纠纷、定金退还纠纷等。




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