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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投资合同纠纷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次举报

广州荔湾区投资合同纠纷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以下戴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合同是否属于可撤销合同,本院分析认定如下:

 

   首先,枫某公司以《某》项目制作方,享有涉案电影原创版权的名义与王某签订涉案协议,但从枫某公司提供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不能反映出其属于制作方或出品单位,故枫某公司在与王某协商并签订协议时并未如实表明其在涉案影片中的身份。

其次,王某签订涉案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而影片的出品方是电影投资的重要因素,也必然会影响涉案影片的预期收益。枫某公司在签订涉案协议时,并未表明其是从案外人广州金某公司受让的是投资收益权,亦未向王某披露其与广州金某公司投资合同约定的涉案电影的国内总投资成本预算?枫某公司未完整、准确地告知义务王某上述重要信息,使王某对于涉案电影的成本支出及预期收益无法准确认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涉案合同,构成欺诈?况且,枫某公司与广州金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明显与前述枫某公司与广州金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符,枫某公司对于电影的投资收益对王某作出不实承诺,以上行为亦构成欺诈?

 

   基于上述情况,本院认定枫某公司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涉案协议应予撤销,并判决枫某公司返还投资款54万元及利息。


戴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合同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如需了解更深入合同问题,欢迎咨询戴律师。


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