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7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作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4次举报

  一、要约的撤回

  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撤回,要约尚未生效;撤销,要约已经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到约人。

  二、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二)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三)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唐玉娟,女,汉族,湖南邵阳人,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2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