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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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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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三十二)

发布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668人看过

第十章   财务制度及出差制度

一、借支规定

1因工作需要借支须填写借支单,经主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支。

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特殊情况经主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可预支1个月薪资。

3借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应事先说明。

、报销规定

1一般报销规定:

1.1各类报销单均须在取得正式发票的前提下,由经手人填写清楚用途,并有经手人和部门总监的签名,送至财务部审核签名后,方能送至总经理室签批。有正式发票、经手人、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签名并写清用途的报销单方可报销。

1.2 报销时间不得超过账目发生后的7天,特殊情况须作说明。

2、购买设备、物品的报销:

2.1采购人员购买设备物品要事先申报公司购置计划,经办人须事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主管总监签名,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支购买。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2.1程序办理报账。

3交通费报销:

3.1外出工作车费报销以专线公车票价为标准,因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需提供的士车票,经主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应酬报销:

4.1业务招待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一级客户,接待标准为100元/人;二级要客户,接待标准为80元/人;三级客户,接待标准为50元/人。接待部门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自行承担,分公司不予报销。

  4.2因业务需要请客应酬,各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应酬费申请单,并请示总经理批准。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2.1程序办理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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