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员工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连同员工有关材料报送行政部;
(2).行政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公司总经理3日内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提前三十日送达员工本人。
(4).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手续。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员工本人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在收到申请书后3日内签署意见,连同员工有关材料报送行政部;
(2).行政部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核,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3).公司总经理在3日内进行审批,如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各项手续。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