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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分?

作者:姚文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5次举报

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分


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一般不分割。而要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再确定清偿人。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还是由欠债的一方来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姚文,男,汉族,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生于1996年,2019年毕业于宜宾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法学学士。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遂宁
  • 执业单位: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920********22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