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服务公司电话通知伤者前往小区开展垃圾清运临时作业,伤者协助转运垃圾桶时站立于三轮车上固定货物,车辆途经道闸发生倾倒,伤者坠落受伤。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伤者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令清洁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清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抗辩双方属于无偿帮工、伤者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并主张垫付医疗费全额抵扣。江苏致祥(无锡)律所全程代理伤者参与一审、二审,二审终审驳回企业全部上诉请求。
办案律师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逐层击破企业核心抗辩:
1、论证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排除无偿帮工定性。伤者由公司主动电话召集支援,工作内容属于企业垃圾清运主营业务,系接受安排开展作业,不属于自发无偿帮忙;
2、厘清事故因果与过错层级,事故根源为垃圾桶堆叠过高、缺少固定措施、驾驶员操作不当,属于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缺陷。伤者站立车上扶桶仅属于轻微行为瑕疵,未达到重大过失标准,不应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3、针对肇事驾驶员利害关系证人进行质证,证人与案件裁判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陈述前后矛盾,在无其他客观证据佐证情况下,证言不应被采信;
4、梳理全部医疗票据,清晰划分伤者自付费用与企业垫付款项,规范回应医疗费抵扣上诉意见;
5、依托司法鉴定意见书锁定伤残等级、三期时长,完整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案件最终裁判结果
1、二审驳回上海某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2、判令清洁公司赔偿伤者各项人身损害损失合计 255640.23 元;
3、一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上诉人清洁公司承担;
4、义务人逾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人身损害维权法律提示
1、劳务关系与无偿帮工区分标准:企业主动邀约人员到场开展经营范围内工作,一般认定劳务关系;只有人员主动前往、单位明确婉拒后仍坚持无偿协助,才有可能认定无偿帮工,二者归责原则差异巨大。
2、劳务受害过错划分规则:接受劳务方负有首要安全管理义务;仅在提供劳务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法院才会酌情减轻赔偿责任,一般性疏忽不足以分摊责任。
3、证人取证提醒:肇事驾驶员、企业员工等利害关系人证言证明力较低;事故发生后优先留存现场影像、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客观证据。
4、企业临时用工风险警示:临时召集保洁、搬运人员作业,规范装载货物、落实安全防护;疏于现场安全管理,工人受伤后企业极有可能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江苏致祥(无锡)律师事务所长期承办劳务人员健康权、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擅长区分劳务与无偿帮工法律关系、质证利害关系证人、划分双方过错比例,帮助受伤务工人员足额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临时被企业召集从事保洁清运作业摔伤,对方主张属于无偿帮工拒绝全额赔偿,可咨询江苏致祥(无锡)人身损害律师代理一审、二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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