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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期限未届满能解散吗?

发布者:王旭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6日|分类:合伙联营 |1268人看过

案例:张总和李总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约定合伙期限5年。企业经营3年,因与市场脱节,连年亏损。李总认为,该企业继续运营下去会严重损害自己的权益,要求解散企业。张总认为,合伙期限未到,公司不能解散。那么,合伙企业期限未届满能解散吗?

合伙企业期限未届满,除非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不能随意解散。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评析


《民法典》颁布后,我国民事主体被分为三类,即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可以因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退出民事法律关系;法人可以因解散、宣告破产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而终止,从而退出民事法律关系;非法人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民事主体,其当然也可以依法律规定终止从而退出民事法律关系。非法人组织退出民事法律关系的方式之一即为依照法律规定解散。

非法人组织的解散,是指非法人组织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或者基于出资人、设立人的决议,使非法人组织终止民事主体资格。按照《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基于以下原因解散:

1.非法人组织章程约定了存续期间,存续期间届满,非法人组织可以解散。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时,如果相关章程或者协议约定了存续期间,登记机关会要求非法人组织的存续期间。当非法人组织存续期间届满,其就可以解散。

2.如果非法人组织章程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间,出资人可以就合伙协议的期限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出资人或设立人主张不再继续经营的,非法人组织也可以解散。

3.非法人组织章程或者协议可以约定解散事由,如果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非法人组织可以解散。例如,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下列情形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合伙企业的投资全部变现、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解散;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或被除名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一方严重违约的,致使执行事务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那么,出现以上情况时,该合伙企业即可解散。

4.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决定解散的,应当解散。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非法人组织也可以解散。例如,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一般合伙人之间丧失信任,包括发生纠纷、合伙企业严重亏损等,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优先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非法人组织也可以解散。

所以,非法人组织符合法定的解散条件才能依法解散,否则不能随意解散。


律师提示


非法人组织依法成立,也应该依法解散,民事主体设立了非法人组织,虽然与法人不同,尤其是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在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承担无限责任,但因为非法人组织也属于组织,法律已经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故其也不能因非法律规定原因终止。

非法人组织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可以决定解散非法人组织,但当非法人组织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就非法人组织解散无法形成统一意见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提出解散,例如,可以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或者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要求合伙企业解散。

《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条款较少,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除适用第一编“总则”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外,还参照适用该编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都有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因此,非法人组织除了适用《民法典》第四章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外,也适用不同非法人组织类型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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