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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抚养权有争议时,孩子到底跟谁

发布者:王旭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419人看过

案例:小唐的父母唐小某和丁某离婚了,约定小唐和母亲一起生活。后丁某因触犯法律而入狱,小唐跟随唐小某一起生活。不久,唐小某因车祸去世,于是小唐跟随祖父母一起生活。丁某出狱后,要求带回小唐抚养,但其祖父母并不同意。那么,对于抚养权有争议时,孩子到底跟谁?

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小唐继续跟随祖父母生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律师评析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实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抚养权案件中的体现。1989年,联合国首次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写入《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我国虽未明确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0条等都明文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此次《民法典》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确立,也是对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的判断标准的明确宣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在离婚案件审判实践中应当考量以下三点:

第一,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地位。

第二,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观意愿。

第三,综合衡量父或母的抚养条件。

总之,《民法典》第1084条中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应严格使用于未成年子女已满2周岁的情形,且优先由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综合上述因素适用该项原则进行判决。

本案虽不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协议不成的问题,但是从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地位的角度来看,对于本案的审判依然可以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原则,判决小唐与其祖父母继续共同生活。且小唐已年满8周岁,应当尊重其想与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意愿。


律师提示


尽管《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的是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亦可参照适用。

在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上,不是必须依照年满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处理,而是在尊重、参考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父母的抚养条件等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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