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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录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发布者:王旭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897人看过

案例

小刘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急需20万块钱,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王,在请小王吃饭的时候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因两人系发小,小王爽快地借了钱且未签订欠条,小刘表示下个月一号必连本带息还款。而过了两个月小刘都未提起此事,小王有些着急便打电话询问此事,小刘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在手机里,于是说:“我会还的,欠你的20万块钱连本带息还你。”没想到之后小刘却否认借款事实,小王说:“上次你承认的电话我录音了。”小刘说:“你那是偷录,没有法律效力。”

小王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01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于无法与原件核对,或者存在疑点的视听资料均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02

律师评析

偷录偷拍的证据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或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就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成为法院认可的证据,有着诸多要求,例如要有原件(原始载体)供法院核对,录音或视频未被剪接、剪辑,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等。所以在采取录音作为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录音应以合法的方式取得

“偷录”这个词,听起来虽然具有不正当性,不过并不意味着以这种方式取证一定是非法的。只要录音行为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录音内容为被录音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与案情有关,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证据。

二、偷录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在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情况下取得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均属于违法取得,不会被法院认可。比如在他人家里安装监听、监视设备进行偷录,这种偷录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就属于违法取得,不会被法院认可。

三、应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录音录像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且对方当事人无相反证据反驳。除了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外,录音录像内容应具有客观真实性,未被剪接、剪辑,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要有原件(原始载体)供法院核对,此录音录像内容还要与待证事实存在关联。

03

律师提示

在采取录音的方式作为证据时,要注意录音必须采取合法的设备、合法的方式获取,并且要保证录音具有真实性,不能任意篡改截取录音信息,录音内容要与诉讼请求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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