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未成年人小高在骑行小黄车的路上与一辆大客车相撞,抢救无效死亡。小高父母起诉客车司机及公司、共享单车所有者和经营者,要求其赔偿。对此,网上也有热议,沉痛、谴责之余,也有人提出,家长首先要承担对子女的监护义务。那么,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父母有责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小高没有父母陪伴单独玩耍,私自解锁共享单车,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小高的保护与教育职责,对其发生事故并导致死亡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26 条第1款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 27 条第1款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 34 条第1款至第3款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评析:
小高发生事故并导致死亡的责任首先在于肇事者、共享单车经营者等赔偿主体,但是小高父母疏于对小高的管教也是显然的。小高的父母没有履行好对小高的监护职责,在培养小高形成正确的公私财物道德观念、增强日常的安全与规则意识等通识家庭教育上存在缺失,没有使小高形成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及遵守规则的法治意识。
律师提示:
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应该切实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与保护,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公私财物道德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减少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