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已依约完成货物交付、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对方事后出具对账函,书面确认欠款金额。但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我方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本案胜诉核心在于构建闭环证据链,依托购销合同、过磅单、开票记录、对账函等完整材料,充分证实我方履约事实及对方欠款事实。一审法院全额支持我方24万余元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全部诉求。对方不服一审判决,仅针对律师费提起二审上诉。
二审法院依据裁判规则,因案涉合同未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改判不予支持律师费,但全额维持主债权与逾期利息的核心判决。本案明确,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买方逾期付款需依法承担逾期付款损失。同时提示企业签约时应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完善风控条款,规避诉讼损失。
李景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