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诉主张 原告李×霞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2016年11月2日生)由被告抚养,婚生女(2018年6月16日生)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2025年4月起双方分居,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 二、法院观点 陇西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委托陇西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予以确认,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调解结果 经法院确认,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2.?婚生子、婚生女均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 3.?夫妻共同财产案涉车辆归被告所有; 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四、律师点评(李少江律师) 本案为陇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离婚纠纷调解案件,由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李少江律师代理原告参与诉讼及调解工作。 1.?本地案件适配性:定西、陇西地区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是核心争议点,本案通过调解方式一次性化解全部争议,避免了长期诉讼对当事人及子女的二次伤害,更符合本地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惯例。 2.?调解的核心优势:相较于判决,离婚案件的调解更能兼顾双方的实际需求,本案中经律师多轮沟通,帮助当事人调整预期,促成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合意,实现了“和平分手”的目标,同时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3.?律师的调解作用:作为陇西本地婚姻家事律师,李少江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沟通协调作用,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成了双方的和解,最终由法院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4.?本地当事人提示:陇西地区的离婚纠纷,建议优先考虑调解方式处理,既高效又能减少矛盾激化,本地律师熟悉陇西县法院的调解流程与裁判口径,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李少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