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廉洁合同模板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国家、省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质量与安全,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和乙方就加强项目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队伍。
3 乙方义务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乙方不得为甲方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并赔偿甲方损失,最低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 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